之前一直不明白合同被撤销、解除后和无效后,对方相对人承担的是各种责任,一直明白无效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但对于被撤销应该承担各种责任不是太懂,今天看民法总论的法考,看到以下内容: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三种情形: 1、直接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、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 3、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未被追认
之后看到,无效的后果中有这么一句话:无效行为造成一方有损失的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。该项责任的性质为“缔约过失责任”!
瞬间就明白当初困扰我的一个问题:即合同无效、被撤销、被解除后分别承担的是何种责任!
现在可以解答: 合同无效、被撤销的责任形态为: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被解除的责任形态为:违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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